3.產品經環(huán)氧乙烷滅菌,應無菌。
產品注冊證編號:京械注準20182140024
適用范圍:通過阻隔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顆粒性過敏物質進入鼻腔作用,緩解因過敏性鼻炎引發(fā)的相關癥狀。
產品介紹:
1.產品過濾效率
(1)顆粒過濾效率(PFE)
產品對非油性顆粒的過濾效率應大于90%。
(2)細菌過濾效率(BFE)
與試驗頭模貼合后,產品對細菌過濾效率應大于95%。
2.產品經環(huán)氧乙烷滅菌后,其環(huán)氧乙烷殘留量應不超過10μg/g。
3.產品經環(huán)氧乙烷滅菌,應無菌。
禁忌內容或者注意事項詳見說明書
本品不可替代藥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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